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
——2021年1月28日在鹤山区第十一届
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
各位代表:
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各位政协委员、列席人员提出意见。
2020年工作回顾
2020年,鹤山区检察院在区委、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,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,在区政府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,坚守司法为民初心,担当法律监督使命,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。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在服务全区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
紧紧围绕区委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,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,用初心使命诠释对党的忠诚。
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。全体检察干警闻令而动、慎终如始,以战时状态“硬核”迎战,始终坚守抗疫一线,累计执勤2000余人次,1名干警被表彰为鹤山区“最美职工”。依法履职助力防疫,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反应机制,充分发挥“三远一网”等工作平台优势,采取“零接触”远程办案模式,做到抗击疫情、司法办案两不误。
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战。紧扣收官年各项要求,如期完成“六清”目标任务,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。专项斗争以来,坚持“不放过、不凑数”办案原则,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37人、起诉47人,起诉认定的事实和罪名均被法院判决采纳,并及时移送腐败问题及“保护伞”线索,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。
精准服务打赢“三大攻坚战”。强化风险防控,积极参与“断卡”行动等专项活动,结合办案开展矛盾化解、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,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。助力脱贫攻坚,结对帮扶84户贫困家庭,帮扶的张陆沟村通过了省考核组实地检查。攻坚污染防治,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,坚决守卫绿色鹤山、美好家园。
切实打好检察护企主动战。坚持平等保护国企民企、大中小微企业,审慎采取强制措施,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,因地制宜贯彻落实“六稳”“六保”。加强检企互动,举办“护航民企发展”检察开放日活动,调研走访20余家企业,帮助解决疫情防控、法律风险防范等困难,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。
二、坚持司法为民,在推进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
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以求极致的检察履职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社会治理。
切实担当维护稳定使命。依法履行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职责,聚焦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,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1件93人,提起公诉69件91人,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认真履行反腐职责,加强与监委衔接配合,完善提前介入、退回补充调查等工作机制,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。
用高标准回应群众关切。坚持民有所呼,我有所应,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,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,均在7日内告知“收到了、谁在办”,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答复率100%。在依法做好回复、答复的同时,综合运用领导包案、检察长接访等机制,促进息诉罢访、案结事了。
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。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九成案件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,有效减少社会对抗,司法办案取得更优效果。组织检察公开听证6场,讨论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,听取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,增强办案的透明度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高质量完成创城工作任务。
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。持续落实最高检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强力推进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工作机制,携手各方共筑校园安全“防火墙”。坚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“零容忍”,依法提起公诉3人。推进“法治校园”建设,开设线上普法微课堂,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8次,受教育师生1250余人,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三、深耕主责主业,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
秉持客观公正立场,坚持双赢多赢共赢,围绕“四大检察”工作新格局持续发力,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。
刑事检察得到新加强。强化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,完善落实“捕诉一体”办案机制,依法监督立案2件、撤案1件,追捕3人、追诉3人,提出刑事抗诉1件。加强刑事执行监督,监管场所连续20余年安全无事故,连续6年无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。反映司法办案质效的“案-件比”不断下降,办案周期大幅缩短。
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。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定纷止争作用,办理民事生效裁判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,省、市检察院交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,提出监督建议1件。对判决正确、程序合法的案件,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,并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,维护司法权威。认真学习贯彻《民法典》,组织干警参加专题培训10余期,举办宣传活动4次,持续更新监督理念。
行政检察迈上新台阶。秉持监督与支持并重,既监督行政审判、执行,又促进依法行政,完善行政检察“一手托两家”工作格局。办理行政审判、执行监督案件2件,省、市检察院交办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,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获采纳,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。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活动,办理的1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第一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。
公益诉讼实现新突破。扎实履行守护公共利益职责,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,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,行政机关均在期限内进行了整改回复。积极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,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、涉军人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案件3件,切实当好“公共利益代表”。探索推进“河长+检察长”机制,对辖区内河流开展联合巡查,推动河湖生态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。
四、打造过硬队伍,在强化自身建设中夯实检察根基
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加强专业能力、纪律作风建设,锤炼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检察队伍。
坚持政治引领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全面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,自觉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。牢固树立“融党建”发展理念,巩固深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,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,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,以“党建红”引领“检察蓝”。
持续改进作风。抓牢党风廉政建设的“牛鼻子”,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连续2年被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,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抓早抓小,防微杜渐。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走严、“三抓三促”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。
提升工作品质。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,注重在办案中培养干警司法实务能力,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,不断提升履职能力,4个集体、11名干警获国家、省、市级表彰。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,深化政法大数据平台应用,助力检察工作向智慧检察迈进,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。
自觉接受监督。增强接受监督意识,积极配合人大、政协开展专题调研,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,邀请代表、委员参与视察调研、公开听证等活动44人次。深化检务公开,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1件、法律文书19份。
各位代表,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,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,区人大及其常委会、各位代表的依法监督,区政府大力支持,区政协民主监督,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。在此,我代表鹤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!
我们也清醒认识到,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:对标发展大局需求,立足职能提供的助力还不够精准,保障的力度、服务的效果还有差距; 对标人民群众期盼,供给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,公共利益保护职能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;对标法治建设要求,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,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法还不多;对标检察职责使命,队伍素质能力、纪律作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。对这些问题,我们将紧盯不放,持续加力解决。
2021年工作意见
各位代表,2021年是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也将迎来建党100周年。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把握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融入新发展格局,强化服务大局、司法为民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,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努力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。
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。强化政治担当,主动融入我区新发展格局,将检察工作放在区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。聚焦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,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,完善司法保障措施,全力服务好“六稳”“六保”、乡村振兴、疫情常态化防控等重大事项,以法治智慧、法治力量助推“十四五”开好局、起好步。
二是以更实举措助力社会治理。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,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,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,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鹤山、法治鹤山。继续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,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、最高检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促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。
三是以更大力度做好“四大检察”。凝心聚力抓好主责主业,坚持在办案中监督、在监督中办案,办好群众身边的“小案”,以更优的监督成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。以贯彻实施《民法典》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理念,增强刚性监督,提升监督质效,推动“四大检察”相互融合,全面协调充分发展。
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,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。深化人才强检,大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,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。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,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、让党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队伍。
各位代表,新的一年,区检察院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,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,砥砺奋进、笃定前行,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富裕、生态、文明、和谐、美丽鹤山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,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