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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十届市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公告

    时间:2023-11-10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 【字号: | |
    经市委研究决定,2023年11月6日起,十届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,对市委政法委机关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、市司法局党组,各县(区)委政法委机关、人民法院党组、人民检察院党组、公安(分)局党委、司法局党组等31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工作。
    巡察时间:50天左右。
    巡察对象主要是: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延伸巡察至内设部门(科室)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。
    本次专项巡察强调“靶向”施巡、精准发力,突出政治监督,突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,突出政法领域特点,围绕“4个紧盯、2个加强”开展监督:紧盯政治建设,聚焦持续筑牢政治忠诚,重点关注强化政治理论武装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、彻底肃清政治流毒3个方面情况;紧盯纪律建设,聚焦持续强化正风肃纪,重点关注保持反腐高压态势、激发自查自纠动力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3个方面情况;紧盯作风建设,聚焦持续整治顽瘴痼疾,重点关注动态排查深化治理、强化执法司法制约、优化执法司法服务3个方面情况;紧盯组织建设,聚焦持续推进素质强警,重点关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、规范干部选育管用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3个方面情况。同时“突出专项、兼顾常规”,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,加强对巡视巡察、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监督。
   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、个别谈话、调阅资料、听取汇报、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。
   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内设部门(科室)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。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办理。按照相关规定,巡察组不接受信访人查询办理结果的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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