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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卢洪涛法律职务的通知

    时间:2017-08-23  作者: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管理员    新闻来源: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     【字号: | |
         鹤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和《鹤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办法》的规定,于2017年7月4日通过: 任命:卢洪涛为鹤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。 2017年7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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